風化影 發表於 2016-10-28 13:18:19

自殺計誘回家 大陸後父鐵鎚扑頭 奪17歲女初夜

定居香港的內地男與離婚婦相戀,關係融洽,女友的年幼子女視他如父親。惟後來二人分手,不相往來。事隔5年,他突然上門,借故邀請已經17歲的前女友女兒回家,聲稱想自殺及與她同死。少女溫言勸慰,但他竟趁機以鐵鎚扑她頭及推她撞向牆角,最終更強奪少女處子之身。涉案男子昨在高院承認蓄意傷人及強姦罪,還柙候判。
記者:楊家樂



現年33歲的被告鍾春華,早年由內地來港定居。他於2008年與一名比他年長6歲、剛離婚一年的女子同居,女子當時10歲的女兒X及8歲兒子會稱被告為「爸B」,一家四口樂也融融。惟雙方於2011年分手,雖住同一公共屋邨,但彼此不相往來。
今年4月8日晚,已經17歲、就讀中五的少女X,正在家中與一位女同學焗蛋糕,弟弟則在睡覺。被告突然上門,問X其母是否在家。X指母親正在外遊,被告聞言離開。
同晚9時,X與同學一同返家,關門之際被告從後樓梯衝入屋內,指X母有東西遺留在他家中。X應要求跟被告回家。被告領X進他亡父的房間並關上門,一同坐在床上,自言懷念亡父與往日,聲稱想自殺,問X是否願意同死。X不願,並着他不要死。此時被告欲吻X,但X擋開。
被告聲稱要離開洗臉,回來時卻背後藏物。X再次勸他不要自殺,被告突然說聲「對唔住」,從後拿出鐵鎚扑X的頭,又將她撞向牆角,她此時血流披面。被告扼她的頸,推她上床。

聞拍門聲 掩事主嘴
此時X的同學及弟弟因覺被告有可疑,一同上門拍門。但被告掩住X的嘴不讓她叫。同學及弟弟見無人應門,只好離開。
被告稍後強吻X及揑她的胸,命令她脫衣及不要動,否則殺了她,最終在沒有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強姦了她。事後X看見牆上床上均有血迹,被告着她自行穿衣離去。
警方接報到場,在高層走廊發現被告。被告見狀一度欲跳樓,最終遭警員制服。他在警誡下自言事前曾喝酒,想起前女友,其後上門欲問她借錢交租;至於拿出鐵鎚則只因X視他如陌路人,故想威嚇她。X事後出現噩夢、哭泣及失眠等壓力症狀。
辯方表示被告沒有案底,曾任廚工,案發時無業,是因情緒受困而犯案,本身並沒有心理問題,惟同意被告施襲後性侵犯是加刑因素。案件押後至下月25日判刑,等候X的創傷評估報告。
案件編號:HCCC358/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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